馬丁路德文庫

Martin Luther Library • 聖經註釋 132 篇 • 講道集 161 篇 • 著作文選 589 篇

著作文選(Project Gutenberg)

資料來源:Project Gutenberg

講道集(martinluther.us)

資料來源:martinluther.us

聖經註釋(SWORD Project)

資料來源:SWORD Project

work 07 論新約

論新約

論新約

即聖彌撒

1520

導言

《論新約,即聖彌撒》一文於 1520 年出版[1]。同年八月初,路德的《致德意志貴族書》問世,其中他觸及了彌撒的主題[2],但當時拒絕充分表達,承諾稍後再討論這個問題,這個承諾他早在 1520 年 5 月的《論善行》中就已作出[3]。他必定是在《致德意志貴族書》仍在印刷時就開始準備這篇《論新約》了,因為在 8 月 3 日,它就已經完成並準備出版[4]。因此,這篇論文介於路德兩篇著名著作之間:《致德意志貴族書》和 1520 年 10 月出版的《教會的巴比倫之囚》。它的語氣異常平靜,目的主要是建設性的。它是路德在他較大型著作之間不時發表的靈修小冊子之一,這些小冊子在他的論戰性著作的荊棘中,如同玫瑰般綻放。

主的晚餐教義是羅馬教會最腐敗的教義之一,因此,路德在宗教改革工作之初就對此主題進行廣泛寫作,這是很自然的。從這個時期,當聖禮派[5]對真實同在(Real Presence)教義的反對尚未興起時,我們有路德的四篇著作,其中他將這個聖禮作為特別討論的主題。它們是:(1) 他 1519 年語氣溫和的《論至聖聖禮講道》(Sermon von dem hochwürdigen Sacrament)等;(2) 本篇 1520 年 8 月的《論新約講道》(Sermon von dem neuen Testament)等;(3) 1520 年 10 月的《教會的巴比倫之囚》;(4) 1522 年強烈論戰性的《論彌撒的濫用》(On the Abuse of the Mass)[6]。我們將有機會提及這些著作之間一些有趣的比較點。

這篇論文分為若干節,以第 40 節結束,但第 32 節被省略,因此總共有 39 節。第 1 節是導言,第 40 節是結論。第 2-15 節是論文的積極、建設性部分,處理「主的晚餐是什麼?」這個問題。在第 16-34 節中,羅馬教會的獻祭理論被駁斥;第 35-31 節討論 (1) 我們在聖禮中可以在多大程度上談論獻祭,以及 (2) 這對教會中真實的祭司職分,即全體信徒皆祭司(priesthood of all believers)的概念有何影響。第 33-39 節除其他事項外,討論了對主的晚餐不合聖經的理解所導致的濫用。特別有趣的是第 12 節,其中路德總結了聖餐聖禮的所有要素。

我們知道,路德對主的晚餐教義是逐步發展的[7],並且在各方強烈反對的壓力下,因此,我們注意到這篇論文所代表的發展階段是很有趣的。因此,我們可以探討他當時對真實同在(Real Presence)問題的立場。這個問題在第 12 節的第四點中得到了回答。身體和寶血的真實同在(Real Presence)在這篇論文的第 11 和 12 節中得到了最清楚的承認。我們可以肯定地說,路德從未在這個問題上猶豫過。他在《論至聖聖禮講道》(Sermon von dem hochwürdigen Sacrament)(1519 年)中討論聖禮意義的觀點有時被引用來反駁,但即使在這篇《講道》中,儘管他強調基督的屬靈身體,即使那些可能被教皇排除在外部聖餐之外的人也可以領受,他仍然談到餅和酒被轉變為主的「真實、自然的肉」和「自然的、真實的血」[8],這表明路德當時,也就是這篇《論新約》問世前九個月,仍然堅持變質說(transubstantiation)的概念。因此,他不可能對真實同在(Real Presence)有過疑慮。

然而,鑑於路德教義觀念的快速發展,我們可能會進一步問:路德在撰寫《論新約》時,是否仍然保留他對變質說(transubstantiation)的信仰?同年十月初,在他的《教會的巴比倫之囚》中,路德首次對羅馬教義發起攻擊。他認為這只是一種人類的意見,人們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並且明確傾向於相信,在祝聖之後,不僅餅和酒的形狀(Gestalt; species),而且其本質仍然存在[9]。在《論至聖聖禮講道》中,他談到「餅的形狀和形式」;在本篇論文中,他選擇了「祂自己真實的肉和血在餅和酒之下」(第 12 節)的表達。這很快就表明,在這篇著作中,他已經持有了他不久後在《教會的巴比倫之囚》中表達的觀點。但是,儘管他相信基督「自己真實的肉和血」的真實同在(Real Presence),他將基督的身體——在這個時候,他還沒有遇到聖禮派的靈性解釋——視為一個記號,一個象徵聖禮祝福的事物,即罪得赦免和永生(第 10 節)。在 1519 年的《講道》中也表達了完全相同的觀點[10]。「路德尚未談到『這個身體,以聖禮方式賜予,本身應有的任何價值』」[11]。

接下來的問題是:領受記號(餅酒下的身體和寶血)的人如何領受其中所象徵的?這是透過信心,作為領受的器官(第 13 節)。同樣,在 1519 年的《講道》中,這被稱為「聖禮的第三部分」,「其中蘊含著能力」(wo die Macht anliegt)。後來,路德認為有必要強調,聖禮的能力和功效並非來自領受者的信心,因為這僅憑聖道而存在[12];但信心是領受聖禮祝福的器官,這一信念他從未放棄。

信心的對象是福音,即聖餐設立詞中所包含的罪得赦免的應許,這些詞是一個「聖約」,一個「新的、永恆的聖約」(第5-10節)。因此,這部著作的標題是《論新聖約》。雖然1519年的《講道集》只是籠統地談論福音,但這裡特別強調聖餐設立詞,認為它「簡要地概括」了整個福音(第33節)。在1522年的著作《論彌撒的濫用》中,聖餐設立詞得到了進一步的強調和解釋。由於聖禮中「道」的重要性,路德宣稱聖餐設立詞應該大聲說出,而不是像羅馬教會過去和現在那樣低聲耳語,並且應該使用人們能理解的語言(第16節)。

這篇論文一個特別引人注目的特點是,它反覆強調信心——這種信心依賴於「道」,並且是「彌撒的主要部分」——並不絕對需要聖禮。「我每天都可以在彌撒中享受聖禮,只要我將聖約,即基督的話語和聖約,常存於心,並藉此滋養和堅固我的信心」(第17節)[13]。他引用奧古斯丁的話:「只要相信,你就已經領受了聖禮。」在解釋這段話時,我們必須記住,路德寫作時,正每天預期會聽到教皇將他逐出教會的消息。他的安慰是,他和他的追隨者不會因教皇的諭令而被排除在真正信徒和聖徒的團契之外,也不會被剝奪對基督真實屬靈身體的屬靈滋養。

在這篇論文中,路德也首次攻擊了羅馬教會關於彌撒的教義,即彌撒是加略山上一次獻祭的無血重複——這種理論忘記了彌撒是一個聖約和一個聖禮,在其中上帝應許並賜予我們一些東西,而不是我們獻給祂(第19節)。在1522年的著作《論彌撒的濫用》中,路德以更強烈的語氣,並更廣泛地引用聖經,揭露並駁斥了這個對羅馬體系至關重要的錯誤。在《論教會的巴比倫之囚》中,他評論道:「當我發表我的《論主的晚餐講道集》[14]時,我仍然受制於當時普遍的觀念,並且對教皇是否正確漠不關心。」[15]因此,在這篇論文中,我們看到了這位宗教改革家關於這個主題的第一個清晰聲明。

然而,這也顯示了路德保守的美好特質,即使在這裡,他被迫拒絕羅馬的獻祭理論,我們仍然看到他努力在被駁斥的教義中,至少找出一些符合聖經真理的元素。他說(第26、27節),在主的晚餐中,我們藉著基督將我們的禱告和感恩獻給父,以此使用基督作為我們的獻祭和中保。這為他建立全體信徒皆祭司的福音教義提供了基礎(第28節);所有基督徒男人都是祭司,所有女人都是祭司,無論年輕或年老,等等。這在1522年的《論彌撒的濫用》中得到了更強烈的強調。

還有兩點需要提及——將聖杯從平信徒手中收回以及聖禮的數量。在1519年的《講道集》中,路德對兩樣領受聖餐的重要性不以為然,儘管他認為教會在一次大公會議上將兩種元素恢復給所有基督徒會是好事。但在1520年的這篇論文中,他已經開始使用更強烈的語氣。他想知道是誰賦予了收回聖杯的權力(第34節)。在《論教會的巴比倫之囚》和《論彌撒的濫用》中,他毫不留情地譴責了羅馬教會的做法。關於聖禮的數量,路德在寫這部著作時似乎還沒有完全清楚。在第24節中,除了洗禮和主的晚餐,他還提到了「堅振禮、懺悔禮、終傅禮等」。在《論教會的巴比倫之囚》中,他明確地將羅馬教會的七個聖禮減少為洗禮、主的晚餐和懺悔禮,但在寫這部著作之前,他對這一點有所懷疑,我們可以從1519年《講道集》中的一句話推斷出來,其中他將「洗禮和餅」區分為兩個「主要聖禮」,以及給施巴拉丁(Spalatin)的一封信[16],他在信中寫道,在聖經中找到可以證明其他聖禮的經文之前,沒有人需要期待他發表關於其他聖禮的著作[17]。總之,可以說這整篇《論新聖約》是路德建設性工作的一個美好例證。在拆毀的工作中,他極其謹慎,始終牢記自己的職責,要用能夠經受聖經檢驗的新事物來取代舊事物。

J. L. 內夫(J. L. NEVE)。

威登堡神學院,

斯普林菲爾德,俄亥俄州。

註腳

[1] 最早的印刷本,可提及以下幾種:(1) 約翰·格呂嫩貝格(Joh. Gruenenberg)於1520年在威登堡印刷(威瑪文本的基礎);(2) 同一出版商於1520年印刷;(3) 梅爾基奧爾·洛瑟(Melchior Lotther)於1520年在威登堡印刷;(4) 西拉努斯·奧特馬爾(Silanus Ottmar)於1520年8月21日在威登堡印刷(這是《埃爾朗根版》的文本);(5) 一個威登堡印刷本,未提及出版商,但外觀與第4號相同;(6) 弗里德里興·佩普斯(Fridrichen Peypus)於1520年在紐倫堡印刷;(7) 一個威登堡印刷本,1520年,未提及出版商;(8) 亞當·佩特里(Adam Petri)於1520年在巴塞爾印刷;(9) 1520年威登堡版,經路德修訂(anderweit gecorigiert durch D. Mart. Luther);此版為八開本,所有前述版本均為四開本。此論文在路德著作集中的文本:威登堡版,第七卷,第25頁及以後;耶拿版,第一卷,第329頁及以後;阿爾滕堡版,第一卷,第514頁及以後;萊比錫版,第十七卷,第490頁及以後;瓦爾希版,第十九卷,第1256頁及以後;埃爾朗根版,第二十七卷,第141頁及以後;威瑪版,第六卷,第353頁及以後。

[2] 路德所說的「彌撒」是指主的晚餐的慶祝。即使在聖禮被理解為福音意義之後,路德宗信徒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仍保留了「彌撒」這個名稱。因此,梅蘭希頓在《奧斯堡信條》第24條中寫道:「我們的教會被錯誤地指控廢除了彌撒;因為彌撒在我們這裡被保留,並以最崇敬的方式慶祝。」

[3] 第224頁。

[4] 德·魏特(De Weite),《路德書信集》(Luther's Briefe),第一卷,第475頁。

[5] 路德宗神學家給那些否認基督的身體和血在主的晚餐中真實同在的人所起的名稱。

[6] 還可以提及另外兩點:(1) 關於主的晚餐的正確預備的論述(《埃爾朗根版》,第十七卷,第55頁及以後)和 (2) 《論逐出教會的論述》(同上,第二十七卷,第29頁及以後)。

[7] 在《論教會的巴比倫之囚》的序言中他寫道:「我被迫,無論我願意與否,每天都變得更加博學,因為有這麼多傑出的老師勤奮地推動我,讓我工作。」(《威瑪版》,第六卷,第497頁)。

[8] 參見科斯特林-卡瓦勞(Koëstlin-Kawäeau),《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第四版,第一卷,第284頁;科斯特林-海(Koëstlin-Hay),《路德神學》(Theology of Luther),第一卷,第399頁及以後;《路德著作集,柏林版》,第三卷,第261-264頁,第374頁。

[9] 《威瑪版》,第六卷,第511頁及以後。

[10] 參見科斯特林-海,前引書,第一卷,第340頁。

[11] 同上,第350頁。

[12] 《埃爾朗根版》,第十六卷,第33、92頁及以後。

[13] 在1519年的《論至聖聖禮講道集》(Sermon v. d. hochw. Sac.)中也如此強調。

[14] 他指的是1519年的《論至聖聖禮講道集》(Serm. v. d. hochw. Sac.)。

[15] 《威瑪版》,第六卷,第502頁。

[16] 德·魏特(De Weite),《書信集》(Briefe),第一卷,第378頁。

[17] 科斯特林-海,前引書,第一卷,第355頁。

論新聖約,

即聖彌撒

1519年

耶穌[1]

[旁註:律法的增多]

  1. 經驗、所有史書以及聖經都教導我們這個真理:律法越少,公義越多;誡命越少,善行越多。沒有一個管理良好的社群,如果存在過的話,能長期存在於多律法之中。因此,在摩西的古老律法之前,古老的列祖除了獻祭之外,沒有任何規定的律法和秩序來事奉上帝;正如我們讀到亞當、亞伯、挪亞等人。後來,割禮被吩咐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家,直到摩西時代,上帝藉著摩西賜給以色列民各種律法、形式和實踐,其唯一目的就是教導人性,許多律法對於使人敬虔是多麼的無用。因為儘管律法引導並驅使人從惡轉向善行,但人仍然不可能甘心樂意地去做;他始終對律法感到厭惡,寧願自由。現在,哪裡有不情願,哪裡就不可能有善行。因為不甘心樂意做的事就不是善事,只是看起來是善事。因此,所有律法若沒有上帝的恩典,都不能使人真正敬虔,因為它們只能產生偽裝者、偽君子、假冒者和驕傲的聖徒,他們在此世得到他們的賞賜[馬太福音 6:2],從不討上帝喜悅。因此,祂對猶太人說,瑪拉基書第一章:「我對你們毫無喜悅;因為你們中間有誰會甘心樂意地為我關門呢?」[瑪拉基書 1:10]

[旁註:宗派與分裂]

  1. 許多律法的另一個結果是,它們在會眾[Gemeinden]中產生了許多宗派和分裂。一個人採取這種方式,另一個人採取那種方式,每個人心中都滋生出一種對自己宗派虛假的、隱秘的愛,以及對其他宗派的仇恨,或至少是輕蔑和漠視,從而使弟兄般的、自由的、普遍的愛消亡,自私的愛盛行。耶利米和何西阿就是這樣說的[耶利米書 2:28,何西阿書 8:11,12],是的,所有先知都哀嘆以色列民分裂成與土地上城市一樣多的宗派;每個宗派都想超越其他宗派。福音書中的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也因此而產生。

所以我們今天觀察到,藉著屬靈律法[2],基督教界幾乎沒有產生公義和敬虔;世界充滿了偽裝者和偽君子,以及基督的子民中如此多的宗派、修會和分裂,以至於幾乎每個城市都分裂成十個或更多的派別。他們每天都在設計新的方式和方法(他們認為)來事奉上帝,直到現在,祭司、修道士和俗人彼此之間的敵意甚至超過了土耳其人和基督徒。是的,祭司和修道士是死敵,像傻瓜和瘋子一樣為他們自創的方式和方法爭吵不休,不僅阻礙,甚至破壞了基督徒的愛和合一。每個人都堅持自己的宗派,輕視他人;他們把俗人視為非基督徒。這種可悲的狀況只是律法的結果。

[旁註:彌撒是基督的律法]

  1. 基督為了為自己預備一個蒙悅納和蒙愛的子民,一個藉著愛團結一致的子民,廢除了摩西的全部律法。為了不再給分裂提供機會,祂沒有再為祂的全部子民設立超過一條律法或秩序,那就是聖彌撒。因為,儘管洗禮也是一種外在的禮儀,但它只發生一次,並不像彌撒那樣是終身實踐。因此,洗禮之後,除了彌撒之外,不應再有其他外在的敬拜上帝的秩序。凡使用彌撒的地方,就是真正的敬拜,即使沒有其他形式,沒有歌唱、演奏、敲鐘、祭服、裝飾和姿勢;因為所有這些都是人發明的附加物。當基督自己首次設立這個聖禮並舉行第一次彌撒時,沒有聖盤,沒有祭披,沒有歌唱,沒有盛況,只有對上帝的感恩和聖禮的使用。使徒和所有基督徒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以同樣的簡樸舉行彌撒,直到各種形式和附加物出現,羅馬人以一種方式舉行彌撒,希臘人以另一種方式;現在最終到了這個地步,彌撒中的主要內容已經不為人知,只記得人的附加物。

[旁註:基督的設立與人的規條]

  1. 現在,我們的彌撒越接近基督的第一次彌撒,無疑就越好;離基督的彌撒越遠,就越危險。因此,我們不能自誇,對抗俄羅斯人或希臘人,說我們獨有權利舉行彌撒;就像一個穿紅色祭披的祭司不能對抗一個穿白色或黑色祭披的祭司一樣。因為這些外在的附加物和差異可能因其不同而造成宗派和紛爭,但它們絕不能使彌撒更好。雖然我既不希望也不可能取代或廢棄所有這些附加物,然而,因為這種浮誇的形式是危險的,我們絕不能讓自己被它們從基督的簡單設立和彌撒的正確使用中引開。而且,確實,最偉大和最有用的藝術是知道什麼真正和恰當地屬於彌撒,什麼是附加的和外來的。因為如果沒有明確的區分,眼睛和心靈很容易被這種虛假的表現誤導,產生錯誤的印象和錯覺;以至於人們發明的東西被算作彌撒,而彌撒是什麼卻從未被體驗過,更不用說從中獲益了。唉!在我們這個時代就是這樣;因為,我擔心,每天有超過一千場彌撒被舉行,其中可能沒有一場是真正的彌撒。哦,親愛的基督徒,舉行許多彌撒並不等於擁有彌撒。這其中還有更多。

[旁註:彌撒中的主要內容]

  1. 如果我們想正確地舉行彌撒並理解它,那麼我們必須放棄眼睛和所有感官在此行為中看到和暗示的一切,例如祭服、鐘聲、歌唱、裝飾、禱告、遊行、舉揚、俯伏,或彌撒中發生的任何事,直到我們首先掌握並仔細思考基督的話語,祂藉此完成了彌撒並設立了它,並命令我們遵守。因為彌撒的全部、其本質、工作、益處和好處都在其中,沒有它們(即這些話語),彌撒就沒有益處。但這些話語是:「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馬太福音 26:26] 你們都喝這個,這是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和許多人流出來的,使罪得赦。[馬可福音 14:22, 23, 24]」[路加福音 22:19, 20] 每個基督徒在彌撒中都必須將這些話語放在面前,並將它們堅守為彌撒的主要部分,其中也教導了彌撒和聖禮的真正良好預備;我們將會看到這一點。

[旁註:信心與上帝的應許]

  1. 如果人要與上帝打交道並從祂那裡領受任何東西,就必須以這種方式發生:不是人先動手,而是上帝獨自,不需人的任何懇求或渴望,必須先來並給他一個應許[3]。上帝的這句話是開始、基礎、磐石,其上人的一切行為、言語和思想都必須建立。人必須感恩地接受這句話,並忠實地相信上帝的應許,絕不懷疑它就是如此,並且會照祂所應許的成就。這種信任和信心是所有行為和公義的開始、中間和結束。因為,人既然尊榮上帝,視祂為真實並承認祂,祂就成為他的恩慈上帝,反過來尊榮他,視他為真實並承認他。因此,人不可能憑藉自己的理性和力量,藉著行為升到天堂並預先感動上帝,使祂施恩;而是上帝必須預先所有行為和思想,並以明確的言語作出應許,然後人以良好、堅定的信心領受並持守。然後聖靈隨之而來,因著這信心賜給他。
  1. 亞當墮落後,上帝曾給他這樣的應許,當時上帝對蛇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她的腳跟。」[創世記 3:15][4] 這些話語,儘管有些模糊,上帝卻應許了人性的幫助,即藉著一個女人,魔鬼將再次被戰勝。上帝的這個應許維繫了亞當、夏娃和他們所有的孩子,直到挪亞時代;他們相信這個應許,並藉著這信心得救;否則他們就會絕望[創世記 9:9 及以後]。同樣地,洪水之後,祂與挪亞和他的孩子立約,直到亞伯拉罕時代(創世記第十二章),祂召喚亞伯拉罕離開他的父家[創世記 12:1, 3],並應許他的後裔將使萬國蒙福[創世記 18:18]。亞伯拉罕相信並順服這個應許,因此稱義並成為上帝的朋友[創世記 22:18;15:6]。在同一本書中,這個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多次重複、擴大並變得更明確,直到以撒被應許給他,他將是基督和一切祝福的後裔。亞伯拉罕的子孫藉著對這個應許的信心被保守,直到基督時代,儘管在此期間,這個應許不斷地藉著大衛和許多先知得到更新和更明確的闡述。主在福音書中稱這個應許為「亞伯拉罕的懷抱」[路加福音 16:22, 23],因為所有以正確信心堅守這個應許,並與亞伯拉罕一同等候基督的人都被保守在其中。然後摩西來了,他在律法中以多種形式宣告了同樣的應許[出埃及記 3:6, 7, 8]。上帝藉著他應許以色列民迦南地,當時他們仍在埃及;他們相信這個應許,並藉著它得到維繫並被帶入那片土地。

[旁註:上帝在彌撒中的應許——聖約]

  1. 同樣,在新約中,基督也作了一個應許或莊嚴的誓言,我們應當相信它,並藉此達到敬虔和救恩。這個應許就是基督所說的:「這是新約的杯。」[路加福音 22:20] 我們現在就來檢視這個。

並非每個誓言都稱為聖約,只有一個將死之人最後的、不可撤銷的遺囑,藉此他將自己的財產遺贈、分配並指定給他所願的人。正如聖保羅對希伯來人所說,聖約必須藉著死亡才能生效,而立約之人還活著的時候,聖約就毫無效力[希伯來書 9:16, 17]。因為其他為此生所立的誓言,可能會被阻礙或撤回,因此不稱為聖約。所以,每當聖經中先知提到上帝的聖約時,先知們就在那句話中被教導,上帝將成為人,並死而復活,為要使祂所應許的聖約的話語得以實現和確認。因為如果祂要像祂所應許的那樣立約,那麼祂就必須死;如果祂要死,祂就必須是人。所以「聖約」這個小詞是上帝所有奇蹟和恩典的簡短總結,在基督裡得以實現。

[旁註:舊約與新約的區別]

  1. 祂也將這個聖約與其他聖約區分開來,說:「這是新的、永恆的聖約,在祂自己的血中,為要赦免罪孽」;藉此祂廢除了舊約。因為「新」這個小詞使摩西的聖約變得陳舊無效,不再有任何效力。舊約是上帝藉著摩西對以色列民所作的應許,應許他們迦南地。為了這個聖約,上帝並沒有死,而是逾越節的羔羊必須代替基督而死,作為基督的預表;所以它是一個在逾越節羔羊的血中的暫時聖約,這血是為獲得和擁有迦南地而流的。正如在舊約中為迦南地而死的逾越節羔羊是暫時和轉瞬即逝的,同樣,舊約以及其中所分配和應許的產業或迦南地也是暫時和轉瞬即逝的。

但基督,真正的逾越節羔羊,是永恆的神聖位格,祂為建立新約而死;因此,聖約和其中所遺贈的產業是永恆和常存的。這就是祂將這個聖約與另一個聖約對比時的意思,祂說:一個新約——這樣另一個就可以變得陳舊無效。祂說,一個永恆的聖約[希伯來書 8:13],不像另一個那樣是暫時的;不是為了處理暫時的土地或財產,而是為了處理永恆的。祂說,在我的血中,而不是在羔羊的血中。所有這一切都是為了使舊約完全廢除,只為新約讓路。

[旁註:彌撒中應許了什麼]

  1. 那麼,這個聖約是什麼?基督在其中遺贈給我們什麼呢?確實,是一個偉大、永恆、無法言喻的寶藏,即所有罪的赦免,正如經文清楚地指出:「這是我的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和許多人流出來的,使罪得赦。」[馬太福音 26:8,路加福音 22:30] 彷彿祂說:「看哪,人啊,在這些話語中,我應許並遺贈給你所有罪的赦免和永生。為了讓你確信並知道這個應許永遠屬於你,我將為此而死,並將我的身體和血為此獻上,並將它們都留給你作為記號和印證,讓你藉此記念我。」[哥林多前書 11:25] 所以祂說:「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路加福音 22:19] 正如一個人遺贈東西時,其中也包含了在他之後應為他做的事[哥林多前書 11:25],就像現在為死者舉行的安魂彌撒和彌撒一樣,基督也在這個聖約中為自己設立了安魂彌撒;不是祂需要它,而是因為我們記念祂是必要且有益的;藉此我們在信心上得到堅固,在盼望上得到確認,並在愛中變得熱切。因為只要我們活在世上,我們的命運就是惡靈和全世界都以喜樂和悲傷攻擊我們,以熄滅我們對基督的愛,抹去我們的信心,並削弱我們的盼望。因此,我們極其需要這個聖禮,在其中我們可以在軟弱時獲得新的力量,並可以每天操練自己,以堅固和提升靈性。

[旁註:應許與記號]

  1. 此外,在祂所有的應許中,上帝通常除了話語之外,還會給予一個記號,以增強我們信心的確據和堅固。因此,祂給挪亞彩虹作為記號[創世記 9:9, 13]。祂給亞伯拉罕割禮作為記號[創世記 17:11]。祂給基甸地上的雨和羊毛上的雨[士師記 6:37 及以後];我們在聖經中不斷發現許多這樣的記號,與應許一同賜下。因為世俗的遺囑也是這樣制定的;不僅寫下文字,還附上印章和公證人的簽名,以便它們始終具有約束力和真實性。基督在這個聖約中也是這樣做的,祂在話語上附上了一個強大而最寶貴的印章和記號;這就是祂自己真實的身體和血,在餅和酒之下。因為我們這些可憐的人,既然活在我們的五種感官中,就必須始終,除了話語之外,至少有一個外在的記號,我們可以抓住它,並圍繞它聚集;但要以這樣的方式,使這個記號成為一個聖禮,也就是說,它必須是外在的,但又包含並表達一些屬靈的東西,這樣我們就可以透過外在的被吸引到屬靈的,用身體的眼睛理解外在的,用心靈的眼睛理解屬靈和內在的。

[旁註:聖約的各部分]

  1. 現在我們看到這個聖約,或彌撒,有多少部分。首先,有立約者,即基督。其次,有繼承人,即我們基督徒,聖約是遺贈給我們的。第三,聖約本身,即基督的話語,當祂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這是我的血,為你們流的,一個新的永恆聖約,等等。」第四,印記或記號,即聖禮,餅和酒,以及在它們之下祂真實的身體和血。因為這個聖禮中的一切都必須是活的;因此祂沒有將它放在死的文字和印記中,而是放在我們每天使用的活生生的話語和記號中。

這就是當祭司舉揚聖體[5]時所表達的意思,藉此他對我們說話,而不是對上帝說話,彷彿他對我們說:「看哪,這是聖約的印記和記號,基督在其中遺贈給我們所有罪的赦免和永生。」與此相符的還有唱詩班所唱的:「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馬太福音 21:9]?[6] 這樣我們就證明我們從上帝那裡領受了祝福,而不是獻祭或給予祂。第五,話語所表示的遺贈的祝福,即罪的赦免和永生。第六,我們應為基督遵守的義務、記念或安魂彌撒,即我們宣講祂的愛和恩典,聆聽並默想它,藉此被激勵並保守對祂的愛和盼望,正如聖保羅所解釋的:「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哥林多前書 11:26] 這就像一個世俗的立遺囑者,他將一些東西遺贈給他的繼承人,以便他能留下一個好名聲,人們的好意和美好的記憶,使他不被遺忘。


[旁註:彌撒應如何看待]

  1. 從所有這些,現在很容易看出彌撒是什麼,一個人應該如何為它做準備,如何遵守和使用它,以及它有多少濫用。因為一個人如果被一個好朋友遺贈了一萬古爾登,他會怎麼做:我們就應該以同樣的方式,而且有更多的理由,對待彌撒,彌撒無非是基督自己遺贈給我們的一個極其豐富、永恆和美好的聖約,而且遺贈的方式是,祂除了希望立下這樣的聖約之外,沒有其他理由去死;祂是如此熱切地渴望傾倒祂永恆的寶藏,正如祂所說:「我切切地想在受難以前,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路加福音 22:15] 因此,儘管有許多彌撒,我們仍然如此盲目和冷淡,因為我們不知道彌撒是什麼,我們在其中做什麼,也不知道我們從中得到什麼。

[旁註:對話語的信心是彌撒的真正預備]

既然彌撒無非是一個聖約,那麼彌撒的第一個也是迄今為止最好的預備,就是一顆飢渴的靈魂和一顆堅定喜樂的心,接受這樣的聖約。誰不會帶著極大的喜樂渴望、盼望和安慰,去要求一千古爾登呢,如果他知道在某個地方它們已經遺贈給他;特別是如果沒有其他條件,只是他要記念、尊榮和讚美立遺囑者?所以,在這件事上,你首先必須留意你的心,相信基督的話語,並承認它們的真實性,當祂對你和所有人說:「這是我的血,一個新約,藉此我遺贈給你所有罪的赦免和永生。」你怎能比不相信或懷疑更能羞辱祂,更能對聖彌撒表現出更大的不敬呢?因為祂希望這件事如此確定,以至於祂自己甚至為此而死。當然,這樣的懷疑無非是否認和褻瀆基督的受難和死亡,以及祂藉此獲得的一切祝福。

  1. 因此,我曾說過,一切都取決於這聖禮的話語,這些話語是基督的話語,我們確實應該將它們鑲嵌在純金和寶石中,並最勤奮地將它們銘記於心,以便信心能藉此得到操練。讓別人隨意禱告、禁食、告解、為彌撒和聖禮做準備。你也可以這樣做,但要知道,如果你不將這聖約的話語擺在你面前,並激勵自己去相信和渴望它們,那麼所有這些都只是愚蠢的勞作和自欺欺人。如果你沒有信件和印章來證明你對遺產的權利,你將需要很長時間來擦亮你的鞋子,從衣服上挑掉絨毛,並打扮自己以獲得遺產。但如果你有信件和印章,並且相信、渴望並尋求它,它就必須賜給你,即使你滿身鱗片、疥癬、惡臭且極其不潔。所以,如果你想配得領受這聖禮和聖約,務必將基督這些活潑的話語擺出來,以堅定的信心信賴它們,並渴望基督在其中應許你的:那麼它就會賜給你,那麼你就是配得且準備充分的。這種信心和信賴必會使你喜樂,並激發對基督大膽的愛,藉此你將喜樂地開始過真正美好的生活,並全心全意地遠離罪惡。因為愛基督的人,必會做祂所喜悅的事,不做祂所不喜悅的事。但除了那些嘗過基督出於純粹憐憫,白白賜給貧窮罪人的這聖約的豐盛之人,誰會愛祂呢?這種品嘗是藉著相信並信賴這聖約和應許的信心而來的。如果亞伯拉罕沒有相信上帝的應許,他將一事無成。因此,正如亞伯拉罕、挪亞和大衛接受並相信他們的應許一樣:我們也必須同樣接受並相信這聖約和應許。

[旁註:誰是配得的]

  1. 現在有兩種試探從不停止攻擊你;第一種是,你完全不配得如此豐盛的聖約;第二種是,即使你配得,這恩典也如此之大,以至於人性會因其偉大而感到恐懼;因為赦免所有罪惡和永生會帶來什麼呢?如果這兩種試探中的任何一種臨到你,你必須,正如我所說,看重基督的話語勝過這些思想。祂不會欺騙你;你的思想會欺騙你。

就像一個貧窮的乞丐,甚至一個惡棍,被遺贈了一千古爾登:他不會因為自己的功勞或配得而要求它們,也不會因為數額巨大而放棄它們;如果有人向他提起他的不配和數額的巨大,他肯定不會讓這種事嚇倒他,而是會說:「這與你何干?我完全知道我不配得這份遺產;我不是憑我的功勞要求它,好像它是我應得的,而是憑著立遺囑者的恩惠和恩典。如果他認為遺贈給我並不過分,我為什麼要如此輕視自己而不去要求和領取呢?」同樣,一個膽怯、沮喪的良心必須,反對自己的思想,堅持基督的聖約,並在堅定的信心上固執己見,儘管自己不配和恩典的巨大。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那帶給這些不配之人如此巨大恩典的,是一個神聖的聖約,藉此上帝最渴望的是激發對祂的愛。因此,基督安慰那些沮喪的人,他們認為恩典太大了,說:「小小的羊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路加福音 12:32]

[旁註:彌撒的濫用:1. 話語的壓制]

  1. 但現在看看他們把彌撒變成了什麼!首先,他們隱藏了這聖約的話語,並教導說這些話語不應對平信徒說,它們是只有祭司才能在彌撒中說的秘密話語。魔鬼豈不是在這裡巧妙地從我們手中竊取了彌撒中最主要的東西,並使其沉默了嗎?因為誰曾聽過有人傳講說,在彌撒中應該留意這些聖約的話語,並以堅定的信心堅持它們呢?然而這本應是最主要的事情。因此,他們一直害怕,並教導我們害怕,在沒有理由害怕的地方,不,在我們所有的安慰和安全所在的地方。

有多少因恐懼和悲傷而滅亡的可憐良心,本可以被這些話語安慰和拯救!是什麼魔鬼告訴他們,這些話語本應是所有基督徒,祭司和平信徒,男人和女人,年輕人和老年人之間最熟悉、最公開說出的,卻要被隱藏在最大的秘密之中?如果我們不知道彌撒是由什麼組成的[8],我們又怎能知道彌撒是什麼,或者如何使用和遵守它呢?

但願上帝允許我們德國人能用德語舉行彌撒,並將這些「最秘密」的話語唱得最響亮!為什麼我們德國人不能用自己的語言舉行彌撒,而拉丁人、希臘人和其他許多人卻用他們的語言舉行彌撒呢?為什麼我們也不能將洗禮的話語保密:「我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你施洗,阿們」[馬太福音 28:19]?如果每個人都可以用德語大聲說出這些話語,這些話語同樣是上帝神聖的話語和應許,為什麼每個人也不被允許大聲用德語聽到和說出彌撒的那些話語呢?

[旁註:聖禮中的話語與記號]

  1. 那麼,讓我們學習,在上帝的每一個聖約[9]中,有兩件事必須考慮;它們是話語記號。在洗禮中,它們是施洗者的話語和浸入水中[10]。在彌撒中,它們是話語和餅與酒。話語是神聖的聖約、應許和遺囑。記號是聖禮,即神聖的記號。既然聖約遠比聖禮重要,那麼話語就比記號重要得多。因為記號可能缺乏,只要人有話語,這樣人就可以沒有聖禮而得救,但不能沒有聖約。因為我每天都可以在彌撒中享受聖禮,只要我將聖約,即基督的話語和聖約,擺在我眼前,並藉此滋養和堅固我的信心。

因此,我們看到,所有聖禮和彌撒中最好和最主要的部分是上帝的話語和聖約,沒有它們,聖禮就是死的,什麼也不是;就像沒有靈魂的身體,沒有酒的酒桶,沒有金子的錢包,沒有實現的預表,沒有精神的信件,沒有刀的刀鞘等等;因此,當我們在沒有話語或聖約的情況下使用、聽到或看到彌撒,而只看聖禮和記號時,我們甚至沒有一半地遵守彌撒。因為沒有聖約的聖禮,就像保留了盒子卻沒有珠寶一樣,這是一種完全不平等的區分和分割。

[旁註:聖約被忽視]

  1. 因此,我擔心目前基督教界透過彌撒所造成的偶像崇拜,比猶太人歷史上任何時候都多。因為我們從未聽說彌撒是為了滋養和堅固信心,而這正是基督設立彌撒的唯一目的,它卻只被用作沒有聖約的聖禮。

許多人寫過彌撒的果效,確實也大大讚揚了它們;我也不質疑這些果效的價值。但請注意,與這唯一的一件事相比,你要將它們都視為身體與靈魂相比。上帝在這裡為我們的信心預備了草場、筵席和盛宴[詩篇 23];但信心只靠上帝的話語來滋養。因此,你必須首先留意這些話語,高舉它們,高度重視它們,並堅守它們;那麼你將不僅僅擁有從彌撒中滴落的點滴恩典[11],而是信心的源頭活水,所有美好的事物都從中湧出和流淌,正如主在約翰福音七章所說:「信我的人,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翰福音 4:14, 15];又說:「凡喝我所賜的水的,就永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因此,我們看到彌撒的第一個濫用是——我們失去了主要的恩典,即聖約和信心。這帶來了什麼後果,我們現在將會看到。

  1. 必然地,當信心和上帝的話語或應許衰退或被忽視時,取而代之的便是行為和對它們錯誤、自以為是的信賴。因為沒有上帝的應許,就沒有信心。沒有信心,每個人都自以為是地藉著行為來改善自己,使自己蒙上帝喜悅。當這種情況發生時,就會產生虛假的安全感和自以為是,彷彿人因自己的行為而蒙上帝喜悅。當這種情況沒有發生時,良心就沒有安寧,不知道該怎麼做才能蒙上帝喜悅。

[旁註:彌撒的濫用:2. 彌撒是一種善行]

因此,我也擔心許多人將彌撒視為一種善行,藉此他們認為自己對全能的上帝做了很大的貢獻。現在,如果我們正確理解了上面所說的,即彌撒不過是一種聖約和聖禮,其中上帝向我們許諾並賜予我們恩典和憐憫,我認為我們不應該將它變成一種善行或功德。因為聖約不是 beneficium acceptum, sed datum [12];它不是從我們這裡獲得益處,而是帶給我們益處。誰曾聽說過繼承遺產的人做了善行?他只是獲得益處。同樣,在彌撒中我們沒有給基督任何東西,而只是從祂那裡領受;除非他們願意稱之為善行,即一個人安靜地讓自己受益,被餵養和飲水,被穿衣和醫治,被幫助和救贖。就像在洗禮中,其中也有神聖的聖約和聖禮,沒有人給上帝任何東西或為祂服務,而是領受一些東西;同樣,在所有其他聖禮和講道中也是如此。因為如果一個聖禮不能成為有功德的善行,那麼其他聖禮也不能成為善行;因為它們都是同一種類的,聖禮或聖約的本質不是一種行為,而只是一種信心的操練。

[旁註:與彌撒相關的善行]

  1. 確實,當我們聚集到彌撒中領受聖約和聖禮,並滋養和堅固信心時,我們在那裡同心合意地獻上我們的禱告,而這禱告是從信心而生,並為了增長信心,這確實是一種善行;我們也將施捨分給窮人;正如從前基督徒聚集食物和其他必需品,在彌撒後分發給有需要的人,正如我們從聖保羅那裡學到的。但這行為和禱告與聖約和聖禮[哥林多前書 11:21, 22]完全是兩回事,聖約和聖禮是沒有人可以獻給上帝或獻給人的,而是每個人只為自己領受和接受,按照他相信和信賴的程度。現在,正如我不能代替任何人或為他的益處領受或施予洗禮、懺悔或終傅聖禮一樣,我只為自己領受上帝在其中提供的恩典,這裡不是 officium,而是 beneficium,即不是工作或服務,而只是領受和益處;同樣,沒有人可以為另一個人舉行或聽彌撒,而是每個人只為自己,因為它純粹是一種領受和接受。

這一切都容易理解,只要人考慮彌撒到底是什麼,即聖約和聖禮;也就是說,上帝的話語和應許,連同一個神聖的記號,餅和酒,在其中基督的身體和血真實同在。因為一個人如何能被說成是為另一個人做善事,當他像其他人一樣,作為一個有需要的人來到,並為自己領受上帝的話語和記號,在其中上帝應許並賜予他恩典和幫助?當然,領受上帝的話語、記號和恩典不是施予善行,也不是做善事,而只是「為自己領受」。

[旁註:彌撒的濫用:3. 彌撒作為一種獻祭]

  1. 現在,既然全世界都將彌撒視為一種獻祭,在其中他們向上帝獻上祭物,這無疑是第三種也是最糟糕的濫用,我們必須清楚區分在彌撒中我們獻上什麼和不獻上什麼。

毫無疑問,「獻祭」這個詞在彌撒中產生並一直保留至今,因為在使徒時代,當舊約的一些習俗仍在遵守時,基督徒會帶來食物、金錢和必需品,這些東西會與彌撒一起分發給有需要的人,正如我之前所說[13]。因為我們在使徒行傳四章中仍然讀到,基督徒賣掉他們所有的一切,並將其帶到使徒腳前,使徒們隨後將其分發,並將共同的財產分給每個人,按其所需[使徒行傳 4:34, 35]。同樣,使徒保羅教導,所有食物和我們所用的一切都應藉著禱告和上帝的話語蒙福,並為此感謝上帝[羅馬書 14:6, 7;哥林多前書 10:30, 31];因此我們在餐桌上說 BenediciteGratias [14]。因此,這是舊約的習俗,當人們為所領受的恩賜感謝上帝時,他們會將它們舉手向上帝;正如摩西律法中所寫的[出埃及記 34:26;民數記 15:19, 20]。因此,使徒們也以這種方式舉起祭物,感謝上帝,並藉著上帝的話語祝福食物和基督徒所聚集的一切。基督自己,正如聖路加所寫,舉起杯,感謝上帝,喝了,並分給其他人,然後才設立聖禮和聖約[路加福音 22:17]。

[旁註:集禱文和奉獻文]

  1. 這種習俗的痕跡在三種習慣中得以保留。第一,彌撒的第一個和最後一個禱告被稱為「集禱文」(collects),即「收集」(collections);這表明這些禱告是作為祝福和感恩,為所收集的食物而說的,以祝福它們並感謝上帝,根據聖保羅的教導[哥林多前書 10:30, 31]。第二,當人們在福音書後進行奉獻時;因此那時所唱的聖歌被稱為「奉獻文」(Offertory),即一種獻祭。第三,祭司在奉獻文被唱頌且人們正在奉獻時,在聖盤中舉起尚未被祝聖的聖體,並獻給上帝;這表明聖禮不是由我們獻給上帝的,而只是這些「集禱文」和所收集的食物和禮物的奉獻,以便為它們感謝上帝,並使它們蒙福,分發給有需要的人。

因為之後,當祭司在「低彌撒」[15]中舉起被祝聖的聖體和聖杯時,沒有一句話提到獻祭,而如果彌撒是一種獻祭,他最應該提到獻祭:但是,正如我上面所說[16],他舉起它不是向上帝,而是向我們,以提醒我們聖約,並激勵我們對聖約的信心。同樣地,當他領受或施予聖禮時,他沒有隻字提及獻祭;如果聖禮是一種獻祭,這就必須而且應該做到。因此,彌撒不能也不應因聖禮而被稱為或成為獻祭,而只能因所收集的食物和感謝上帝並藉此祝福的禱告而被稱為或成為獻祭。

[旁註:彌撒中的奉獻]

  1. 現在,在彌撒中收集食物和金錢的習俗已經廢棄,只剩下在重大節日,特別是復活節,奉獻「芬尼」(pfennig)的痕跡,那時人們仍然將蛋糕、肉、蛋等帶到教堂去祝聖。現在,為了取代這些奉獻和收集,建立了捐贈的教堂、修道院和醫院,它們應該只為一個目的而維持:讓每個城市的窮人得到他們所需的一切,使基督徒中沒有乞丐或窮人,而是每個人都能從彌撒中得到身體和靈魂的足夠供應。

但這一切都顛倒了。正如彌撒沒有正確地向人們解釋,而是被理解為一種獻祭,而不是一種聖約,另一方面,那本應是奉獻的,即教會和修道院的財產,卻不再被奉獻,也不再帶著上帝的感恩和祝福分給那些應得的窮人。因此,上帝被激怒了,現在允許教會和修道院的財產成為戰爭、世俗浮華和如此濫用的原因,以至於沒有其他恩典被如此可恥和褻瀆地管理和浪費。既然它不為窮人服務,而窮人正是它所指定的對象,那麼它確實理所當然地不配為罪惡和羞恥之外的任何事物服務。

[旁註:彌撒不是獻祭]

  1. 現在,如果你問彌撒中還剩下什麼可以賦予它獻祭的名稱,既然在禮儀中談到獻祭的內容如此之多,我回答:什麼都沒有剩下。因為,簡而言之,我們必須讓彌撒成為一個聖禮和聖約,而這既不是也不能成為獻祭,就像其他聖禮——洗禮、堅振、懺悔、終傅等——不是獻祭一樣[17]。否則我們將失去福音、基督、聖禮的安慰和上帝的一切恩典。因此,我們必須將彌撒與聖父們所添加的禱告和儀式清楚而明確地分開,並將兩者分開得像天與地一樣遠,使彌撒除了基督話語中所包含的聖約和聖禮之外,別無他物。對於這些話語之外的一切,我們應將其與基督的話語相比,就像我們將聖體光座[18]和聖體布[19]與聖體和聖禮本身相比一樣;而這些我們只視為為了莊嚴和得體地施行聖禮而添加的。現在,正如我們將聖體光座、聖體布和祭壇布與聖禮相比一樣,我們也應將彌撒中所有添加的話語、行為和儀式與基督自己的話語相比,在這些話語中祂賜予並設立了這個聖約。因為如果彌撒或聖禮是一種獻祭,我們就必須說,當聖禮被帶到病人家中,或者當健康的人在教堂裡領受聖禮時,這就是彌撒和獻祭,而且有多少人領受聖禮,就有多少彌撒和獻祭。如果這種情況下它不是獻祭,那麼在祭司手中它又如何是獻祭呢?因為它仍然是同一個聖禮,同一個用途,同一個益處,並且在所有方面都與我們所有人一樣是同一個聖禮和聖約。

[旁註:彌撒中的屬靈獻祭]

  1. 因此,我們應該仔細留意「獻祭」這個詞,不要自以為在聖禮中給予上帝什麼,因為是祂在其中給予我們一切。我們應該獻上屬靈的祭物,因為外在的祭物已經停止,並已轉變為對教會、修道院和慈善機構的捐贈。那麼我們應該獻上什麼祭物呢?我們自己,以及我們所有的一切,帶著不斷的禱告,正如我們所說:「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馬太福音 6:10] 藉此我們應該將自己降服於上帝的旨意,讓祂隨祂的喜悅對我們做祂所願的;此外,我們應該全心全意地獻上讚美和感恩給祂,為祂在這聖禮中應許並賜予我們的無可言喻、甜美的恩典和憐憫。雖然這樣的獻祭發生在彌撒之外,也應該如此發生,因為它不必然且本質上屬於彌撒,正如已經說過的[20],但當它與眾人一起在聚會中發生時,它更寶貴、更得體、更有能力,也更蒙悅納,在那裡人們彼此激勵、感動和點燃,以親近上帝,並藉此毫無疑問地獲得他們所渴望的。

因為基督曾如此應許;「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馬太福音 18:20] 又說:「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麼,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馬太福音 18:19] 當整個城市聚集在一起讚美上帝並同心合意地禱告時,他們豈不更會得到他們所求的嗎?如果我們在這件事上做得對,我們就不需要許多贖罪券。靈魂也將很容易從煉獄中被救贖出來,無數的恩典將隨之而來。但是,唉!事情並非如此。一切都顛倒了;彌撒本應做的事情,我們卻承擔起來,想自己去做;我們應該做的事情,我們卻交給彌撒。所有這些都是無知、虛假傳道人的作為。

  1. 當然,這種禱告、讚美和感恩的獻祭,以及我們自己的獻祭,我們不應以自己的身份呈現在上帝面前,而是應將其放在基督身上,讓祂呈獻,正如聖保羅在希伯來書十三章所教導的:「我們應當藉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上帝,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希伯來書 13:15] 而這一切都是藉著基督。因為祂也是祭司,正如詩篇一百一十篇所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詩篇 110:4] 因為祂在天上為我們代求,領受我們的禱告和獻祭,並藉著祂自己,作為一位敬虔的祭司,使它們蒙上帝喜悅[希伯來書 5:6, 10 等],正如聖保羅在希伯來書九章再次說:「祂升入高天,為我們在上帝面前作中保。」[希伯來書 9:24] 又說:「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上帝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馬書 8:34]

[旁註:基督是祭司:基督徒是祭物]

從這些話語中我們得知,我們不是獻上基督作為祭物,而是基督獻上我們。這樣,稱彌撒為獻祭是允許的,甚至是益處的,不是因為彌撒本身,而是因為我們與基督一同獻上自己作為祭物;也就是說,我們藉著對祂聖約的堅定信心,將自己放在基督身上,並只藉著祂和祂的代求,帶著我們的禱告、讚美和獻祭出現在上帝面前;我們毫不懷疑祂是我們在天上上帝面前的祭司和事奉者。這樣的信心,確實,使基督為我們承擔一切,呈獻我們、我們的禱告和讚美,並在天上為我們獻上祂自己。如果彌撒是這樣理解並因此被稱為獻祭,那將是好的。不是我們獻上聖禮,而是藉著我們的讚美、禱告和獻祭,我們感動祂並給祂機會在天上為我們獻上祂自己,並將我們自己與祂一同獻上。就好像我要說,我將一位國王的兒子帶到他父親面前作為祭物,而實際上,我所做的不過是勸說那位兒子將我的需要和請求呈獻給國王,並使那位兒子成為我的中保。

[旁註:所有基督徒都是祭司]

  1. 然而,很少有人以這種方式理解彌撒。因為他們認為只有祭司才向上帝獻上彌撒作為祭物,儘管這件事是由每個領受聖禮的人,甚至那些在彌撒中卻沒有領受聖禮的人所做和應該做的。此外,這種獻祭每個基督徒都可以做,無論他在哪裡,無論何時,正如聖保羅所說:「我們應當藉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上帝」[希伯來書 13:15],以及詩篇一百一十篇:「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詩篇 110:4] 如果祂永遠是祭司,那麼祂就永遠是祭司,並不斷地在上帝面前獻祭。但我們不能一直如此,因此設立彌撒是為了讓我們在那裡聚集,共同獻上這樣的祭物。

但願那些以不同於聖約和這種獻祭的方式理解或使用彌撒的人,留意他們如何理解它。正如我所說,我理解它實際上不過是這樣:我們領受聖約,同時也提醒自己並決心堅固我們的信心,毫不懷疑基督是我們在天上的祭司,祂不斷地為我們獻上自己,並呈獻我們以及我們的禱告和讚美,使它們蒙悅納;就好像我要在彌撒中獻上人類祭司作為祭物,並指定他呈獻我的需要和對上帝的讚美,而他會給我一個記號,表明他會這樣做。在這種情況下,我將獻上祭司作為祭物;而我獻上基督的方式也是如此,因為我渴望並相信祂會接納我以及我的禱告和讚美,並以祂自己的身份將它們呈獻給上帝,為了堅固這種信心,祂給我一個記號,表明祂會這樣做。這個記號就是餅和酒的聖禮。因此,很清楚,獻上彌撒祭物的不是祭司一人,而是每個人的信心,這才是真正的祭司職分,藉此基督被獻給上帝作為祭物。祭司藉著彌撒的外在儀式,只是代表這個職分。因此,每個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屬靈祭司[啟示錄 1:6;5:10,彼得前書 2:9]。

[旁註:信心是真正的祭司職分]

  1. 從這裡你可以自己看出,有許多人正確地遵守彌撒並獻上這種祭物,他們自己卻一無所知,不,他們甚至沒有意識到自己是祭司,可以遵守彌撒。同樣,有許多人費盡心力,竭盡全力,認為他們正在正確地遵守彌撒並獻上正確的祭物,然而卻一無是處。因為所有那些有信心相信基督是他們在天上上帝面前的祭司,並將他們的禱告和讚美、他們的需要和他們自己全部交託給祂,並藉著祂呈獻,毫不懷疑祂確實這樣做,並為他們獻上自己的人,他們領受聖禮和聖約,無論是外在的還是屬靈的,作為這一切的記號,並且毫不懷疑所有罪惡因此得到赦免,上帝已成為他們慈愛的父,並且永生已為他們預備。

因此,所有這樣的人,無論他們身在何處,都是真正的祭司,正確地遵守彌撒,也藉此獲得他們所渴望的。因為信心必須做一切事。唯獨信心是真正的祭司職分,不允許任何人取代它的位置。因此,所有基督徒都是祭司;男人是祭司,女人是女祭司,無論他們是年輕還是年老,主人還是僕人,主婦還是女僕,有學問還是無學問。在這裡沒有區別,除非信心不平等。同樣,所有那些沒有這種信心,卻自以為彌撒是一種獻祭,並在上帝面前執行這個職分的人,都是虛有其表。他們在外表上遵守彌撒,卻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也不能蒙上帝喜悅。因為沒有真正的信心,就不可能蒙祂喜悅,正如聖保羅在希伯來書十一章所說[希伯來書 11:6]。現在有許多人,在他們心中隱藏著這樣的真信心,他們自己卻不知道;也有許多人沒有這種信心,對此他們也毫無察覺。

[旁註:為死者舉行的彌撒]

  1. 為死者舉行彌撒已成為一種普遍習俗,且有許多關於此的書籍。如果我們現在問:為煉獄中的靈魂舉行的彌撒有何益處?答案是:習俗而已!上帝的話語必須勝過一切並保持真實,即彌撒無非是上帝的聖約和聖禮,不能是一種善工或獻祭,儘管它可能包含獻祭和善工,如上所述[21]。

因此,毫無疑問,任何沒有上述信心而舉行彌撒的人,對自己或任何人都沒有益處。因為聖禮本身,若沒有信心,就毫無作用;不,上帝自己,祂確實做萬事,除非人堅定地相信祂,否則祂不能對任何人施予良善;聖禮就更不能了。很容易說,彌撒無論由虔誠或邪惡的祭司執行都有效,它是「ex opere operati」(按所行之工)而非「ex opere operantis」(按行事者之工)蒙悅納[22]。但除了許多人這樣說,且已成為習俗之外,沒有其他論據,這證明它正確的證據很薄弱。許多人讚美享樂和財富,並已習慣於此;這並不能使它們成為正確的;我們應該為此提出聖經或理性。因此,讓我們小心,以免被愚弄。我不能斷定如此多的彌撒和安魂彌撒的設立沒有濫用,特別是所有這些都是作為一種善工和獻祭來償還上帝,然而在彌撒中,除了領受和享受上帝的恩典之外,別無他物,這恩典是祂在祂的聖約和聖禮中應許並賜予我們的。

  1. 我很樂意同意,我所稱[23]的真正祭司職分,使我們所有人成為祭司和女祭司,藉著它,我們在聖禮中,在基督裡並透過基督,獻上我們自己、我們的需要、禱告、讚美和感恩,並因此在上帝面前獻上基督,也就是說,給祂理由並感動祂為我們獻上自己,並使我們與祂一同獻上——我說,這種信心確實能在天上、地上、地獄和煉獄中做萬事,對這種信心,沒有人能過度歸功。正如我上面所說[24],如果基督應許兩個人他們所有禱告的應允 [馬太福音 18:19],那麼這麼多人從祂那裡得到他們所渴望的,豈不更多嗎!

我很清楚,有些人會很快稱我為異端。但是,親愛的朋友,你也應該考慮你是否能像誹謗一樣輕易地證明。我已經讀過所有這些,我也知道你所依賴的書籍,所以你不需要認為我不知道你的技藝。但我說你的技藝沒有基礎,你無法為它辯護,而且你永遠無法從上帝的聖禮或聖約中製造出獻祭或補贖之工,而且,事實上,補贖本身更多是人的律法而非神的律法[25]。

因此,我的建議是,讓我們堅守那確定的[26],讓不確定的過去;也就是說,如果我們要幫助煉獄中這些可憐的靈魂或任何其他人,我們不要冒險依賴彌撒作為足夠的善工,而是聚集起來參加彌撒,並以祭司的信心[27]在基督裡並與基督一同呈上所有困擾的需要,為(已故的)靈魂禱告,並且不懷疑我們將會蒙垂聽。這樣我們就可以確信靈魂得到救贖。因為那建立在基督應許上的信心從不欺騙也不失敗。

[旁註:聖禮的需要]

  1. 所以我們讀到,聖奧古斯丁的母親聖莫尼卡,在她的臨終之際,希望在彌撒中被記念[28]。如果彌撒本身足以幫助每個人,那麼還需要信心和禱告做什麼呢?但你可能會說,如果這是真的,任何人都可以舉行彌撒並獻上這樣的獻祭,即使在野外。因為每個人確實可以在野外對基督有這樣的信心,並向祂獻上並交託他的禱告、讚美、需要和緣由,將其帶到天上的上帝面前,此外他還可以思想聖禮和聖約,衷心渴望它,並以這種方式屬靈地領受它。因為那渴望並相信的人,就屬靈地領受它,正如聖奧古斯丁所教導的[29]。

那麼,在教堂裡舉行彌撒還有什麼必要呢?我回答:確實,這樣的信心就足夠了,並且真正成就一切,但是如果聖禮和聖約沒有在某些指定的地方和教堂中可見地施行,你又如何能想到這種信心、獻祭、聖禮和聖約呢?洗禮和赦罪也是如此,儘管在無法做更多事情的情況下,信心本身就足夠了;但如果沒有施行它們的地方,誰能想到它們並相信它們,或者誰能知道或說出關於它們的任何事情呢?此外,既然上帝已經如此安排這個聖禮,我們就不可輕視它,而應以極大的敬畏、讚美和感恩來領受它。因為如果沒有其他理由我們應該在外在舉行彌撒而不僅僅滿足於內在的信心,那麼這就足夠了,因為上帝如此命令並願意如此。而祂的旨意應當在萬事之上令我們喜悅,並成為做或不做任何事情的充分理由。

還有這個好處:既然我們仍然活在肉身中,並非所有人都足夠完美,能夠在靈裡管理自己,我們需要聚集在一起,藉著榜樣、禱告、讚美和感恩,彼此激發這樣的信心,正如我上面所說[30],並透過聖禮和聖約的外在看見和領受,彼此激勵以增長這種信心。有許多聖徒,像隱士聖保羅[31]一樣,在沙漠中多年沒有彌撒,但從未沒有彌撒。但這樣崇高的屬靈榜樣不能被每個人或整個教會模仿。

[旁註:彌撒是福音的宣告]

  1. 但外在舉行彌撒的主要原因是上帝的話語,這是任何人都不可或缺的,並且必須每天使用和研讀。不僅因為每天都有基督徒出生、受洗和受訓,而且因為我們生活在世界、肉體和魔鬼之中,他們不斷地試探我們,驅使我們犯罪,對抗這些的最強大武器就是上帝的聖言,正如聖保羅也稱之為「屬靈的寶劍」[以弗所書 6:17],它對抗所有罪惡都大有能力。主在設立彌撒時就指明了這一點,祂說:「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路加福音 22:19];彷彿祂說:「你們每逢使用這聖禮和聖約,就應當傳講我。」正如聖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所說:「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宣揚主的死,直到祂來」[哥林多前書 11:26];詩篇一百零二篇說:「他們要在錫安傳揚耶和華的名,在耶路撒冷傳揚祂的讚美,每逢列王(即主教和統治者)和百姓聚集事奉耶和華」[詩篇 102:21, 22];詩篇一百一十一篇說:「祂使人記念祂的奇事;祂有恩惠,有憐憫,把食物賜給敬畏祂的人。」[詩篇 111:4, 5]

在這些經文中,你們看到彌撒是如何被設立來傳講和讚美基督,榮耀祂的受難和祂所有的恩典與良善,使我們被感動去愛祂,希望並相信祂,因此,除了這話語或講道之外,還領受一個外在的記號,即聖禮,目的是使我們的信心,藉著神聖的話語和記號的裝備和堅固,變得堅強,以對抗所有的罪、苦難、死亡和地獄以及所有與我們作對的事。若非為了傳講聖言,祂絕不會設立彌撒。祂更關心聖言而非記號。因為講道應該只是解釋基督設立彌撒時所說的話:「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血,等等。」整個福音除了是這聖約的解釋之外,還能是什麼呢?基督已將整個福音濃縮成這聖約或聖禮的話語中的簡短摘要。因為整個福音無非是宣告上帝的恩典和所有罪的赦免,透過基督的受難賜予我們,正如聖保羅在羅馬書十章所證明[羅馬書 10:9, 11, 13];以及基督在路加福音二十四章所證明[路加福音 24:46, 47]。這同樣的事情也包含在這聖約的話語中,正如我們所見。

  1.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如此多的彌撒被舉行,而福音卻完全保持沉默,這是多麼可惜和顛倒。他們站著講道,卻給可憐的靈魂糠秕而非麥子,甚至死亡而非生命,然後打算用許多彌撒來彌補。那會是怎樣的洗禮呢,如果水倒在孩子身上卻一句話也不說?我擔心聖約的聖言被如此秘密地誦讀,並對平信徒隱藏,因為上帝在祂的憤怒中藉此證明,整個福音不再公開向百姓傳講,甚至福音的摘要被隱藏,其公開解釋也已停止。

[旁註:撤回聖杯]

接下來,他們完全從我們這裡奪走了其中一個元素,即葡萄酒,儘管這並不重要,因為話語比記號更重要。不過,我很想知道誰給了他們這樣做的權力。同樣地,他們也可以從我們這裡奪走另一個元素,給我們空的聖體光座作為聖物親吻,最終廢除基督所設立的一切。我擔心這是一個預兆,在這些危險、顛倒的末世,預示著不好的事情。有人說教皇有權力這樣做;我說那都是虛構,他沒有絲毫權力改變基督所設立的;他所改變的這些事情,都是作為暴君和敵基督者所做的。我很想聽聽他們將如何證明這一點。

這並不是說我希望為此引起騷亂,因為我認為話語比記號更有力,但我不能容忍這種暴行,他們不僅對我們不公,還希望對此擁有權利,並強迫我們不僅容忍這種不公,還要讚美它為正確和美好。讓他們隨心所欲,只要我們不必承認錯誤為正確。我們與基督一同被擊打臉頰[約翰福音 18:22]就夠了,但我們不應讚美它,彷彿他們做得很好並贏得了上帝的獎賞。

[旁註:彌撒的迷信使用]

  1. 但那些可憐的祭司和信徒,他們已經偏離彌撒和信心的真正意義如此之遠,甚至將其變成一種魔法,他們又如何呢?有些人舉行彌撒是為了致富並在生意上興旺,另一些人則認為如果他們早上聽彌撒,白天就能免於一切危險和匱乏;還有些人是為了疾病;另一些人則是為了更愚蠢,甚至罪惡的原因,然而他們卻找到足夠墮落的祭司來收取他們的錢並聽從他們的吩咐。

[旁註:彌撒的區別]

此外,他們現在將彌撒分為優劣;一種被認為對此有用,另一種對彼有用。因此他們創造了七種「黃金彌撒」[33]。「聖十字彌撒」具有與「聖母彌撒」不同的功效。在這件事上,每個人都保持沉默,任由人們為了那該死的、骯髒的「芬尼」(pfennigs)而繼續下去,這些錢透過彌撒的各種名目和功效不斷湧入。因此,信心,就像基督一樣,必須被它的猶大,即貪婪和對金錢的渴望所出賣[馬太福音 26:15, 16]。

也有人私下舉行彌撒,為此為彼;簡而言之,彌撒必須做各種事情,除了它自己獨特的工作——信心,卻無人重視。現在地上最好的人是那些舉行許多彌撒的人,彷彿他們認為這樣可以積累許多善工。所有這些都是無知的工作,它沒有將附加的讚美詩和禱告與真正、原始的彌撒分開。因為彌撒彼此相同,除了信心之外沒有區別。因為對相信最多的人來說,彌撒是最好的,它只用於增長信心,別無他用。確實,附加的禱告確實有其目的,一個用於此,另一個用於彼,根據其話語的意義,但它們不是彌撒或聖禮。

[旁註:彌撒數量的減少]

  1. 因此,我建議,凡彌撒不導向這種信心的,都應廢除,並減少為死者靈魂捐獻的彌撒。我們這樣做,確實是惹上帝發怒,而非安撫祂。修道院和修道院中的祭司為何如此嚴格地被要求遵守年度彌撒[34],既然他們不僅缺乏這種信心,而且常常必然不適合。基督自己不願將任何人束縛於此,祂說:「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哥林多前書 11:25],祂讓我們完全自由。而我們人類卻如此牢固地束縛自己,違背自己的良心。我也看到這種制度常常沒有好的理由,而是隱藏的貪婪是義務的根源,我們用許多彌撒來加重自己的負擔,以便在世俗事物上獲得足夠的收入;之後我們卻說我們是為了上帝的緣故。我擔心很少有人會無償地、為了上帝的緣故而如此加重自己的負擔。但是,如果所有這些彌撒都是在上述信心下舉行的,這是我幾乎不期望的,那麼它們是可以容忍的。但如果不是,那麼最好是一個城市每天只舉行一次彌撒,並且以適當的方式在聚集的百姓面前舉行。然而,如果我們任何時候希望舉行更多次,百姓應該分成與彌撒次數相同的份數,每一份都應該參加自己的彌撒,在那裡操練他們的信心,並在基督裡獻上他們的禱告、讚美和需要,如上所述[35]。

[旁註:彌撒的適當準備]

  1. 那麼,如果彌撒是聖約和聖禮,其中應許並以記號印證罪的赦免和上帝的一切恩典,那麼它本身就說明了最好的準備是什麼。毫無疑問,它是賜給那些需要它並渴望它的人。但誰比這些被罪惡驅使和折磨、害怕上帝的憤怒和審判、死亡和地獄、渴望有一位慈愛的上帝並無比渴望這些的可憐、悲慘的良心更需要罪的赦免和上帝的恩典呢?這些人確實是為彌撒做好了充分準備的人。對他們來說,當基督說:「拿著喝,這是我的血,為你們流出,使罪得赦」[馬太福音 26:27]時,這些話語具有力量和意義。當這樣一個靈魂像它應當的那樣相信這些話語時,它就從彌撒中領受彌撒的所有果實,即平安和喜樂,並因此在靈裡得到充分而豐盛的餵養。但如果沒有信心,那麼任何禱告都無濟於事,聽許多彌撒也無濟於事;事情只會變得更糟。正如詩篇二十三篇所說:「在我敵人面前,你為我擺設筵席」[詩篇 23:5]。這不是一個清楚的經文嗎?還有什麼比罪和邪惡的良心更大的敵人呢?它們時刻害怕上帝的憤怒,從未有安息。又,詩篇一百一十一篇說:「祂使人記念祂的奇事;祂有恩惠,有憐憫,把食物賜給敬畏祂的人」[詩篇 111:4, 5]。那麼可以肯定的是,對於那些大膽、自信、罪惡不刺痛他們的靈魂來說,彌撒是沒有價值的,因為他們還沒有飢餓感來吃這食物,而是仍然太飽了。彌撒要求並且必須有一個飢餓的靈魂,渴望罪的赦免和上帝的恩寵。

[旁註:彌撒是絕望和懷疑的補救]

  1. 但因為這種絕望和良心的不安無非是信心的軟弱,是人身心所能有的最嚴重的疾病,而且不能立即或迅速治癒,所以,一個人的良心越不安,他就越應該接近聖禮或聽彌撒,只要他在其中想像上帝的話語,並藉此餵養和堅固他的信心,並且始終注意不要將其視為一種善工或獻祭,而是讓它保持為聖約和聖禮,從中他將自由地、憑恩典地領受和享受益處,藉此他的心可以對上帝變得甘甜,並對祂獲得安慰的信心。因為詩篇一百零四篇如此歌唱:「餅能堅固人的心,酒能使人心中歡樂」[詩篇 104:15]。

[旁註:為聾啞人施行的聖禮]

  1. 有人問,聖禮是否也應提供給聾啞人。有些人認為對他們施以虔誠的欺騙是一種善意,並認為應該給他們未受祝聖的餅。這種嘲弄是不對的,也不會討上帝喜悅,祂造他們成為基督徒,就像造我們一樣;他們應得的與我們應得的相同。因此,如果他們有健全的理解力,並且能以無可置疑的記號表明他們以真正的基督徒虔誠渴望它,正如我經常看到的,我們就應該將屬於聖靈的工作留給祂,不要拒絕祂所要求的。他們內心可能比我們有更好的理解和信心,這點任何人都不可妄自反對。我們不是讀到聖塞浦路斯[36],這位聖潔的殉道者,在他擔任主教的迦太基,他將兩種元素都給了孩子們,儘管現在這已經停止了,有充分的理由?基督允許孩子們到祂這裡來,不許任何人禁止他們[馬可福音 10:13 ff.]。同樣地,祂也沒有將祂的祝福從啞巴、瞎子或瘸子身上收回;為什麼祂的聖禮不也為那些衷心以基督徒精神渴望它的人呢?

[旁註:結論]

  1. 因此我們看到,基督以多麼少的律法和善工來加重祂的聖教會,又以多麼多的應許將它提升到信心之中;儘管現在,唉!一切都顛倒了,我們被許多漫長而沉重的律法和善工驅使著去變得虔誠;卻一無所獲。但基督的擔子是輕省的[馬太福音 11:30],很快就能產生豐盛的虔誠,這虔誠在於信心和信靠,並應驗了以賽亞所說的:「一點點的完全將帶來充滿所有虔誠的洪水。」[以賽亞書 10:32 (武加大譯本)] 那擔子就是信心,這是一件小事,它不屬於律法也不屬於善工,不,它廢除所有律法和善工,並成全所有律法和善工。因此,從中流出的無非是公義。因為信心是如此完美,以至於無需任何其他勞苦和律法,它使人所做的一切都蒙上帝悅納和喜悅。正如我在我的小冊子《論善工》[37]中進一步闡述的。

因此,讓我們警惕罪惡,但更要警惕律法和善工,只專注於神的應許和信心;那麼善工就會自然而然地產生。願上帝幫助我們達成此願。阿們。

註腳

[1] 見上文,第25頁,註1。

[2] 路德對教會律法,或「教會法」的慣用術語。

[3] 關於此原則在懺悔聖禮上的應用,見上文第82頁及以下《論告解》。

[4] 路德引用武加大譯本,聖耶柔米的拉丁文聖經譯本。

[5] 主的晚餐的餅。

[6] 彌撒中的《聖哉經》。

[7] 路德說「羽毛」。

[8] Darinnen die Messe steht und geht

[9] Gelübde,字面意思是「誓言」。

[10] 關於洗禮的方式,見本卷《論洗禮》。參見《小教義問答》第四部分,第4節,以及《大教義問答》第四部分。

[11] Tropffrüchtlein

[12] 「不是領受的益處,而是施予的益處。」

[13] 見第309頁。

[14] 即餐桌上的祝福和感恩;參見《小教義問答》附錄二。

[15] 因無音樂而稱為「靜默」彌撒。

[16] 見第302頁。

[17] 路德在此時期仍承認七件聖禮。但見1520年10月寫的《巴比倫之囚》。

[18] 聖體光座,用於向信眾展示已祝聖的聖體。

[19] 聖體布,在聖餐禮期間鋪在祭壇上。

[20] 見第306頁。

[21] 見第308頁及以下,第311頁及以下。

[22] 羅馬教會的教導是,聖禮是「ex opere operato」有效的,即僅僅作為上帝所設立的聖禮。旨在防止聖禮的有效性取決於祭司或領受者的品格的觀念,它導致了聖禮具有某種神聖魔法的觀念。

[23] 見第316頁。

[24] 見第313頁。

[25] 參見《九十五條論綱》,第19、41頁。

[26] Lasst uns des gewissen spielen

[27] 見第316頁。

[28] 聖奧古斯丁《懺悔錄》,第九卷,第十一章。

[29] 這是「votum sacramenti」,根據羅馬教義,如果無法參與聖禮,這足以得救。

[30] 見第313頁。

[31] 底比斯的保羅,三世紀埃及隱士,其生平由聖耶柔米撰寫。

[32] 譯者遵循《威瑪版》和《埃爾朗根版》文本的編號,它們在段落編號中省略了第32號。

[33] 在希爾德斯海姆,聖米迦勒日後第二個星期日為聖母瑪利亞舉行的彌撒,因其宏偉而被稱為「黃金彌撒」。杜坎日。

[34] 全年每天舉行的彌撒。

[35] 見第313頁及以下。

[36] 迦太基主教,卒於258年。

[37] 見上文,第187頁及以下。

信仰問答